■本报见习记者 田瑞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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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政策,解决了高校和企业成果转化‘死亡谷’的问题。”在日前召开的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配套政策新闻通气会上,北京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陈柏强感慨道。
多年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历,让他深知校企之间难以跨越的“鸿沟”:企业担心高校成果“不行”,高校担心企业购买成果的价格“太低”。
在会上发布的《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开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政策),就是为了解决转化双方的“信任危机”。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肖尤丹认为,这将从制度上探索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高校院所高水平供给、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中介机构精细服务和区域构建创新生态”四方共赢的科技成果转化新循环、新模式。
让转化主体吃下“定心丸”
为释放科教资源创新潜力、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推出一系列政策,包括“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政策和《关于推动北京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登记办法》、《北京市关于落实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等。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张宇蕾表示,“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政策的出台,旨在解决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渠道不畅、高校院所许可费用高等问题。
“高校院所高质量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不足、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所需高质量技术供给不足,是长期影响和制约北京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向区域产业优势转变的关键性难题。”肖尤丹指出。
在他看来,造成这些难题的原因主要有4方面,一是交易信息了解难,二是技术定价评估难,三是实施风险分担难,四是双方深度捆绑难。
陈柏强也指出,高校和企业双方迈出成果转化的第一步非常重要,但也非常艰难。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科技成果转化处副处长叶茂盛具体介绍了这项政策:对于参与试点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技术许可合同中涉及的专利数量、许可实施成效等,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于向参与试点工作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根据担保机构所承担的风险,给予一定的补贴。
在陈柏强看来,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政策让转化双方更有“底气”,也更有信心向前迈一步。新时期,我国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并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些措施的出台是对科技成果转化方式的再创新。
肖尤丹认为,相比现有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政策,“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政策更加着眼于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的大局,从算大账的角度看待科技成果转化对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区域创新生态构建和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功能与作用。
他还表示,新政策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合理配置各方风险与收益,立足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取得及使用高校院所先进技术的信息成本、资金成本和风险成本,有力保障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合法权益、防范市场风险,用小切口、小资金,推动高校院所权益、企业成本和社会整体效益实现新的平衡。
中关村科学城已先期开展落实工作。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知识产权处处长张芳英介绍,目前已经征集了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10所驻区高校院所的拟开放许可、“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或免费许可意向专利1387件,其中“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意向专利991件。
北京市教委科研处副处长姜世军表示,下一步将选择相关市属高校作为试点单位,建立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机制、信用担保机制、配套奖补机制,探索形成高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新模式,推动高校科技成果流向企业。
为科技成果转化涵养人才资源
技术经理人是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探路者和“催化剂”,在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陈柏强认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专业人才做全流程的服务、组织和策划,但即使在科教资源和人才资源最丰富的北京,寻找专业的技术转移人才也非常不易。
为解决技术转移人才匮乏的问题,持续提升转化服务能力,优化相关服务和政策供给,《关于推动北京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和《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登记办法》等政策应运而生。
陈柏强介绍说,近年来,在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市教委等部门的支持下,北京理工大学以市场化聘用为主,新招聘专职技术经理人10人,已建成一支由近30名专职人员组成,涵盖法务、金融、管理、知识产权等业务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团队。
北京理工大学还是北京市教委支持开展技术转移专业方向研究生教育试点的高校之一,目前已连续招收3届技术转移专业方向的研究生,共计90余人。
陈柏强表示,得益于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促进成果转化“一揽子”政策又引入更多新做法,更多高校将真正拥有专业化的转化队伍,实现有组织的科研到有组织的转化、有组织的创新。
全面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北京市关于落实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就是发挥科技成果评价“指挥棒”作用,推动更多高质量成果进行高效转化。
叶茂盛介绍,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政策重点解决了成果评价过程中“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关键问题。
其中,“评什么”明确科技成果评价的对象、内容、原则;“谁来评”明确了各类主体开展评价的具体举措;“怎么评”明确了评价方式和评价指标的维度;“怎么用”明确了科技成果评价在应用场景建设、奖励制度和对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评中的应用。
张宇蕾介绍,为避免政策出台后难以落地,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之初就深入一线了解多方的政策需求,梳理分析成果转化的痛点;同时在制定过程中,对有意愿开展试点的机构进行了摸底,确保政策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做好落地,在修订中关村“1+5”系列支持政策时,相关部门就充分考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政策落地提供必要保障。
张宇蕾表示,下一步将在推动政策落实、提高服务能力、健全保障体系、加强供需对接等方面进一步夯实基础,加速释放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红利,充分激发创新主体转化活力,促进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高效流动,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京落地,支撑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科学报 田瑞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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