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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送病人回家坐地起价”?11月5日,黑龙江五常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经过调查基本属实。目前,何某祥、王某睿、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11月4日,一段黑龙江五常市救护车半路坐地起价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开头,家属喊话救护车司机,“上车前说好一千多元,上车后就要四五千元,不怕遭报应吗?我可以给钱,但需要事先说好。”随即,司机与家属发生争吵,还称自己的车是“全国统一价”。家属进一步质疑“应该有价目表,不怕遭报应吗”,司机又称自己干了30年,不怕遭报应,还威胁家属要将病人卸在路上。
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事件逐渐掀开了“神秘的面纱”:经查,何某祥为黑龙江峻博医疗救援公司经营者。10月28日凌晨,在五常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值机员王某介绍下,何某祥驾驶新购置的悬挂临时牌照的救护车(该救护车无合法经营手续),与其雇佣的随车护士王某睿一同转运病人。途中,王某睿以被褥费、针剂费、消毒费等名目提高价格,强迫被害人支付高额费用,何某祥以返回出发地或半路停车的方式强迫被害人支付。
救护车 ,简单的三个汉字富含的意义是非凡的,救护车就是救人的车,就是保护患者安全的车。救护车虽然是“可以收费的”,但是救护车的属性一定是公益性质的。无论是官方经营的还是社会运营的,都必须守住公益性质这个属性的底线。
但实际上,这种“坐地起价的救护车”并不少见。其一再出现所暴露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价格不合理的问题,还牵涉到许多其他的方面。比如,有的救护车要求“患者自己支付过路费”,有的救护车被要求“必须先支付费用才救援”,还有的救护车为了获取利益的最大化,不坚持“就近送医”的标准,将患者送到合作的医院,为的就是获得“医院的提成”。
救护车岂能在唯利是图的道路上一路狂奔?以往的救护车多数是医院自己的车辆,如今的救护车的组成十分复杂:有的是专门设置的120急救中心的,他们的收入来源于患者,而不是来源于医院;有的是社会商业机构的,说直白点就是一种生意;还有的就更为奇葩了,是不折不扣的“黑救护车”,不仅没有到位的急救医生、急救设备,还没有经营资格,只是与部分医院或者120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获取利益。
“救护车坐地起价”的问题在于“挟患者令家属掏钱”,而还需要关注的则是,即便是明码标价的救护服务,也存在价格高高在上、金口玉言的情况,增加了患者的负担,让“营救生命”多了“金钱色彩”。“救护车坐地起价”,公益属性不能在金钱至上里迷失方向,是时候对救护车乱象加大治理的力度了。
来源:红网 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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