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 >

及时纠偏,谨防教育惩戒被滥用

时间:2022-11-11 16:10:14       来源:今日科学


【资料图】

近日,一则甘肃省酒泉市肃州中学两名高三学生因在居家隔离期间下楼,被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文件,引发关注。随后,肃州区教育局发布通告称,经研究,认为肃州中学对两名学生做出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决定不当,已责令肃州中学撤销此处分决定,对以上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处分来得快、去得也快,纠偏就应讲求速度和效率,以最短的时间、最小的影响纠正不当做法,回应舆论关切。事发后,肃州区教育局第一时间介入并发布撤销处分决定的通告,既是向防控简单化、“层层加码”等现象说“不”,也是在重申实施教育惩戒的初衷和目的。

开除学籍是对学生最重的处分,虽然肃州中学同时使用了“留校察看半年”的选项,并非真的开除学生学籍,但这纸处分决定仍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认为,学校对犯错的学生“下手过重”。

去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那么,两名高三学生“居家隔离期间下楼活动”的行为,是否到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程度?学校认为两名学生的行为“给属地防疫工作带来严重安全风险”,做出这种处分是否有处理简单化、“乱加码”之嫌?一味从严从重,是否本末倒置?对此,肃州区教育局在通告中已给出了明确答案。

当然,撤销处分决定并没有改变学生行为“违规违纪”的定性,而是强调惩戒方式的恰当性、精准性以及合理性。对于两名学生的行为,批评教育足以达到惩戒目的,没必要、也不应该反应过度。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开宗明义地指出,制定本规则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在对犯错学生实施惩戒时,学校应坚持从这一目的出发,以恰当合理、令人心服口服的惩戒方式,引导学生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

类似问题并非首次出现。今年4月,黑龙江省绥化市教育局发布通报称,绥化市一学校的高一学生,因其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对该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引发热议后,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撤销了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之,撤销不当处分,还应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重现。(陈广江)

来源:光明网 陈广江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标签: 处分决定 留校察看 肃州中学

消息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