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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晨阳)11月9日,科技部官网发布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的通知。此次试点工作旨在针对人才评价“破四唯”后“立新标”不到位、评价方式创新不到位、资源配置评价改革不到位、用人单位评价制度建设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有关负责人指出,本次试点工作将聚焦“四个面向”,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依据《试点方案》,本次试点将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在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以及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研究类的人才评价,从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完善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试点任务,推动人才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
据悉,本次试点单位和地方包括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等12家科研院所、清华大学等9家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以及上海等6个科研单位相对集中、承担国家任务较多、具备较好基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