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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自习室不能变成收割学生的圈钱平台|通讯

时间:2023-03-10 12:49:46       来源:今日科学

作者:熊志

3月7日,张女士向媒体反映,去年6月起,她11岁女儿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在Costudy虚拟自习室充值消费5596元。Costudy虚拟自习室经营方——可思达地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对此回应称,张女士女儿充值金额已使用了一部分,因此只能退款3709.2元。

虚拟自习室是近两年逐渐走红的新产品,从报道来看,此次纠纷涉及的APP,在提供虚拟自习的同时,也提供换装、聊天、开店等增值功能作为商业变现渠道,但问题也恰恰出在这些付费充值功能上。


(相关资料图)

首先,平台并没有按照规定对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用户不需要实名认证,就可以注册。

2015年发布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就提出了实名制要求。这一规定在修订之后再次明确:应当对申请注册相关账号信息的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这一虚拟自习室平台的目标用户群体大都是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未成年人一直都是网络保护的重点对象,网络平台岂能连基本的实名制注册要求都不落实?

其次,平台为未成年人的充值消费大开方便之门,并且没有提供便利的退款通道。

张女士提到,其女儿在该平台单笔消费高、充值次数多。在这期间,平台为何没有任何异常识别,对充值消费的是否是未成年人进行判定?没有实名制,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将用户假设成成年人,然后引导其充值消费?

之前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要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如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等。这一规定面向的是网络游戏企业,虚拟自习室不管是场景还是玩法设置,都算得上是经营性游戏,理当按此规定执行。

而面对张女士的退款需求,平台表示充值金额已经使用了一部分,不能全额退款,这自然不合情理。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网络平台上的大额消费也属于“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平台没有采取任何手段限制未成年人消费,已经是有错在先,在家长提出维权后,理应全额退款,而不是找各种借口托词。

网络平台有盈利需要,不是不可以推出一些付费服务,前面提到的防沉迷规定,也没有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消费一刀切禁止,而是依据年龄分级管理。因而,在平台将付费充值手段当成变现工具时,对未成年人理应严格识别、区分,限制不合理消费。

这两年来,主打氛围感和陪伴感的虚拟自习室日益走红,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对于其发展我们乐见其成。但是,面向学生的虚拟自习室,不能变成专坑未成年学生的圈钱平台。严格落实实名制和防沉迷规定,充分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些网络平台才能走得更远。(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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