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词条“建议农村推行低彩礼零彩礼”冲上热搜并引发争议。起因是全国人大代表石炳启在准备关于农村推行“低彩礼”的提案建议,并表示要在落实“低彩礼”的基础上提倡“零彩礼”。(2月27日 中国新闻网)
石代表看到了“高价彩礼”的现象,他表示:“农村彩礼过高,超出农民的负担能力。”他也对出现“高价彩礼”的原因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农村男女失调;“女孩”好面子;有些“女孩”觉得可以增加婚后的安全感;互相攀比造成的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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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近年来,高额彩礼引发的民事纠纷屡见不鲜。但推行“低、零彩礼”有助于解决问题吗?这得打上一个问号。笔者认为,“彩礼”问题的关键不在“彩礼”上,“彩礼”只是社会的一面镜子。对“彩礼”本身大做表面文章,而不是深挖解决下面的病根,这叫“一床锦被遮盖了”。
“彩礼”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其本质,是一种具有功能性质的婚姻契约与文化符号。从字面意思上解读,“彩礼”的“彩”是彩头,突出了一种情感价值的交换,可以是双方的互相认同,也可以是对美好婚姻生活的期盼,如《诗经·卫风》有云:“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瑶。”“彩礼”的“礼”是礼仪,起到了约束婚姻、督促遵守契约的作用,也彰显了婚姻的庄严与秩序。
“彩礼”也有着“补偿”功能,是男尊女卑的社会里对女性的补偿,是婚姻里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补偿。对于男性之间,一部分弱势男性通过彩礼的施予,以弥补自身条件的缺陷,使男女两方的条件达到平衡。
遏制“高彩礼”,本质是提倡婚姻自由,避免人们用婚姻形式进行利益交换,侵害当事人的权益。这无疑是有历史进步意义的,而如今我们也基本实现了“婚姻自由”。但为什么还存在“彩礼”问题,并且农村“彩礼”问题还愈演愈烈呢?
原因就是,“彩礼”之下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首先就是男女还没有获得真正的平等(无论是社会还是婚姻),以往“重男轻女”的观念传导到人口上就是“男女失衡”。“男女失衡”传导到市场的表现就是,女性似乎获得了不少“性别福利”,进而使一部分人认为中国已经达成了男女平等,甚至是“女尊男卑”。而实际上,女性获得的福利是浅层的,是根据男性获得的深层次福利所进行的补偿。就比如所获得的“彩礼”,一定程度上是基于对部分权利的让渡所获得的补偿。但表现在当代,就是男女性双方共同感觉到对方获利,因此性别平等问题也越加错综复杂。
其次就是,现代社会快速发展,地域发展不平衡。农村在经济水平、观念上的落后,以及农村女性意识的觉醒,导致更多的女性选择“逃离”农村,男女比例进一步失调。而对于农村男性,“彩礼”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手段,使其在婚姻市场获得更好的优势。不顾农村发展问题,而一味推行“低彩礼”甚至是“零彩礼”,或使农村结婚问题“难上加难”。
最后,现代社会对新家庭所要求的物质基础,已经远远超过年轻人平均薪酬水平。“彩礼”也并非单向的,与之对应的还有“嫁妆”,婚姻契约的平等关乎双方的名誉。“彩礼”与“嫁妆”也可以视作新家庭的起始资金,资金的水平高低受当代必要的物质基础、双方的收入水平等影响。即使在农村,小家庭也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也存在不同的收入水平差异,可见“高额彩礼”不是凭空而出的。
那是否要遏制“高额彩礼”呢?笔者认为,要打击的是宣传唯物质论调的“彩礼”,将婚姻完完全全当成利益交换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脱离了“彩礼”的本来意义,助长了社会的不良风气。
“彩礼”是历史与当代问题的“乌鸦”。我们只见传统的“婚姻”对于年轻人吸引力越来越低,而不知随着大众教育、认知以及竞争意识的水平的提高,“彩礼”下的问题才愈加暴露了出来。石代表只说现象,犹如只见九江彩礼贷,而不知江西经济与观念的落后,可谓“不识庐山真面目”。靠督促“低彩礼”和“零彩礼”就能够落实实现吗?靠实现低彩礼和零彩礼,就能保障到各方的权利不受侵害吗?
婚姻之下,是经济,是观念。我们必须要做好,也能做好这件事,“我信,我的孩子会信,孩子的孩子会信。”
来源:红网吴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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