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 >

吉林:培养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时间:2022-01-13 11:25:00       来源:中工网

1月10日,记者从吉林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吉林省女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推动女科技人才在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吉林省科技厅联合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吉林省关于支持女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具体落实措施》。

措施提出,要培养造就高层次女科技人才。依托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鼓励更多女科技人才申报、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台建设,在青年成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女申报人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38周岁;充分发挥女在各类专家咨询会上的积极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女科技人才加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库;支持女科技人才参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成立吉林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推动条件成熟的市(州)成立同级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支持女科技人才加快成长;在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中,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女科技人才,支持女科技人才入选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

措施要求,大力支持女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加强对女科技创业者的支持力度,培育更多女科技企业家;支持女科技人才参加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更多女科技人才参加科技特派员行动,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乡村振兴;扎实开展“科技创新巾帼行动”。支持女科技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措施指出,要完善女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在组织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创新争先奖和组织评选表彰省三八红旗手、省巾帼建功标兵、省青年科技奖工作中,适当提高女科技人才的入选比例;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评选时,女科技人才所占比例不少于30%,吉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科技工作者典型评选时,女科技人才所占比例不少于30%;推动落实高级职称女科技人才退休政策。

措施强调,要支持孕哺期女科技人才科研工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孕哺期女科技人才承担的科研项目,可申请延长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一年;为孕哺期女科技人才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通过实行弹工作制、建设母婴室、提供儿童托管服务等方式,为孕哺期女科技人才开展科研工作创造条件。对孕哺期女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支持孕哺期女科研人员在孕哺期保留研究生招生资格。

措施中鼓励加强女后备科技人才培养。鼓励女科研人员、女医师、女企业家、女工匠等优秀女科技人才参加以“巾帼心向党矢志跟党走”为主题的巾帼宣讲活动;鼓励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女学生学科选择和职业发展的引导,支持高等学校设置理工科等优秀女大学生奖学金,加强职业发展规划辅导,鼓励支持更多女大学生参加创新训练与实践,投身科研事业;建立女科技人才数据库。

标签: 吉林 女性科技人才 创新创业 评价激励机制

消息推送